仅仅因为一句“大神女侠”的玩笑,14 岁的小杨竟然被女同学一拳打中了左胸,从此再也无法站起来!一年多过去,他变成了四肢瘫痪,说不了话,只能靠家人护理着躺在床上。法院判决结果显示,学校应赔偿70%,女同学的父母应赔偿20%,但女同学的父母都是残疾人,拿不出钱来。学校拿到保险赔偿金后,也拒绝再出钱。赢得官司后,小杨父母眼睁睁看着孩子没有足够的钱做康复治疗。这份判决,难道真变成了一张废纸吗?
2024 年 5 月 21 日的那晚自习课间,本该是十四岁少年们最轻松自在的时光,郯城银河初级中学的走廊里却发生了一场致命的意外。九年级的小杨和同班的女同学像平时一样玩闹,他笑着叫了对方一句“大神女侠”,女生也没生气——毕竟这是他们常开的玩笑。然而,谁也没料到,一记拳头却给两个家庭带来了无法挽回的伤害。
女同学一开始就朝小杨比划着要打的样子,小杨本能地抬起手想防备,结果,她的左拳就狠狠地捣在了小杨的胸口。接着,几乎是眨眼的功夫,小杨捂着胸口就蹲了下来,还没反应过来的同学们,就看到他脸朝下重重摔倒在地。这时刚好经过的物理老师停下脚步,问一句情况,小杨根本没有力气回答。被同学扶起来坐稳后,这位老师拿起电话走开了。稍后回头瞥了一眼,又转身回教室,整场一言不发,也没有采取任何措施。
直到发生事故过去了整整4分钟,才有人找来另一位老师。据当时在场的同学说,那位老师赶紧掐了掐小杨的人中,还能感觉到他还有吸气的反应,算是保住了最后一线生机。令人不解的是,这位老师没有马上拨打120急救电话,而是和同学一块儿“提着胳膊抬着腿”把小杨架起来,塞进了别的老师的车里,直奔医院。谁也没料到,这一路上的剧烈颠簸和不合适的姿势,竟然成为了夺命的“催化剂”—— 小杨原本只是心率出跳失常,到医院的途中却直接出现了呼吸心跳停跳的危险。
事发 15 分钟后,小杨终于被送进急诊抢救室,那会儿他已经没有意识,小便失禁,整个抢救持续了将近50分钟,才算勉强稳定了心跳和呼吸。不过,伤害却已经造成了,截至2025年3月,小杨在五家医院待了303天,病情反倒越发严重。九月份的出院记录上,密密麻麻的字写得刺眼:四肢瘫痪、吞咽困难、言语障碍、神志不清,连最基本的表达都做不到。曾经活泼的少年,变成了需要全天候有人照料的病人。
要是当时老师第一时间打了120,要是送医时能让孩子保持平躺,说不定情况就不会变得这么严重! 小杨的妈妈握着病历本,泪水忍不住地掉下来。她一直记得,掐人中时孩子还能呼吸,就是因为老师缺乏急救知识,随意搬动,还让他坐着送医,才把孩子推到了这片绝路上。
一到官司开打,各方的说法就天差地别了。女同学家人坚称,小杨患的是“肥厚性非梗阻性心肌病”,这是一种特殊体质,纯粹是意外。小杨的父母气得颤抖,马上找出多份心脏超声报告,两家医院都明确指出“未发现肥厚性心肌病”,所谓的“疾病”其实只是心脏受伤后短暂的水肿罢了。更让他们愤怒的是,学校不仅不认错,还觉得自己没有责任。
法院的判决让小杨一家看到了希望。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,学校在课间没有安排人员巡逻管理,事发之后,物理老师也没有采取措施,之后处理的老师又没有拨打120,也没有专业医护人员在场,明显没有尽到保护责任,认定学校应承担70%的责任;女同学一拳过来是直接的导火索,监护人应赔偿20%;而小杨自己也有调皮捣蛋的行为,自负10%。学校不服,提出上诉,但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直接维持原判,还明确指出“校方 70% 责任依据充分”。
可这份胜诉的判决,很快就变成了“看得见摸不着”的泡影。到一审那会儿,小杨的治疗花了71万,女同学家该赔的13万,因为他们家实在太困难,只能挤出了1万块。判决书里写得清楚:女孩的父母早就离了婚,父亲是一级多重残疾,母亲还是三级精神病,家里靠年过六旬、身体又不太好的爷爷奶奶养着,连低保都得是政府发的,根本拿不出多余的赔偿款。
更让小杨一家崩溃的是学校的赔偿安排。一开始,学校垫付了44.6万,还买了校园责任险,一审法院判保险公司直接赔付小杨家50万,用于治疗。可是二审的时候,判决变了,保险公司把那44.6万还给了学校,只留给小杨家5.6万。小杨爸急得直跺脚:“那44万本来能救孩子一命啊!”家里已经借遍了亲戚朋友,筹款平台也发起了50万目标,可最后只筹到了1.5万。到了九月,实在筹不到钱,只能把孩子接回家里保守治疗,那些效果不错但花费大的康复项目,根本想也不敢想。
他们去找学校求个帮忙,想先让学校垫付点钱,可负责这事的工作人员只在电话那头说“听法院判决”,还让他们自己去申请鉴定,再后续还要花钱起诉。“要是我们有钱打官司、有钱做鉴定,还会来找你们?”小杨妈妈一边哭着对着电话喊,结果只听到忙音。
这事一传开,网上顿时炸开了锅。有网友就说:“学校拿了保险的钱就翻脸,这也太冷血了吧!责任都写得那么清楚了,孩子的命难道比那点钱还不值吗?”还有不少人提起之前广西某校园意外事件,感慨:“人家那边法院都能协调监护人分期赔偿,咱们这儿为什么就不能想点办法呢?”更有人直接点出要害:“课间没人管、老师也不懂急救,这学校的安全措施根本就是摆设,现在出了事还推卸责任,能算得上正规的学校吗?”
其实照法律上的说法,学校和监护人的责任一清二楚,完全没有歧义。《民法典》里写得明明白白,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遇到受伤,学校没有尽到应尽的管理职责,就得承担责任;未成年孩子造成他人损害,监护人也得出来赔偿。就像以前广西那边发生的案子,学生被铅笔戳到眼睛,法院判家长和学校都得赔偿,后来家长没钱,法院还帮忙协商分期支付。可这次小杨的事,学校明明能先垫付的,经费也有,偏偏死活要等“判决”下来,硬是把这个难题推给已经走投无路的家庭,真是让人觉得怪怪的。
如今的小杨,只能平躺在床上,眼神呆滞,家里人叫他名字也没啥反应。妈妈每天为他擦身、喂饭、轻轻按摩,一边干活一边掉眼泪:“医生说如果及时做康复,也许还能恢复点儿意识,可我们现在连买药的钱都快花完了。” 小女孩那边也挺不好过,爷爷奶奶还得照顾残疾的弟弟和行为异常的儿媳妇,还得面对12万的赔偿缺口,未来的路谁也不知道在哪。
一场玩笑闹出了悲剧,最终成了两个家庭的绝境。法院判决理清了责任,可执行的“最后一公里”却卡得死死的。学校作为主要责任方,不该只靠“服从判决”来应付,毕竟比起冰冷的法律条文,那14岁少年的生命和未来更值得重视。当地的相关部门也应该站出来帮一把,不管是协调保险赔偿、申请救助基金,还是督促学校尽到义务,总得有人为这个破碎的家庭撑起一把伞。
说到底,校园安全绝不是“出了事再判”那么简单。课间巡查、老师的急救知识培训,以及突发情况的应对流程,这些本该落实到位的细节,才是真正保护孩子的第一道防线。希望小杨的事情能让所有学校都警醒,也盼望他能早日拿到救命的钱,哪怕只是一线希望,也不能让这个少年和他的家庭彻底崩溃。毕竟,每个孩子的生命都应受到认真呵护,这不应该不过是空泛的口号。

